问题 | 警察停职期间是否继续发放工资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个人行为不当而被暂时停止履行职务的民意代表及警察专业人士而言,他们在停职期间仍然享有薪资福利待遇。
具体来说,各级政府机构以及各类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若在停职接受审查期间遭遇国家薪资调整政策改革,包括调整标准、提升工资档次以及职位级别工资的变动,则他们的工资调整将暂时暂停执行。 等到审查结束并形成明确结论之后,这些员工将会依据相关规定酌情办理相关事宜。 在此过程中,只要这些员工没有遭受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纪律处分,就可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补发与补调相应的工资薪酬。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警察被停止执行职务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对其加强管理和教育; 督促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涉嫌违反纪律的行为写出检查,或者作出解释和说明; 并可视情安排适当的与其原任职务无关的工作。 人民警察在被停止执行职务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离开居住地; 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应向对其执行停止执行职务的督察机构报告,并得到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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