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破产员工可得到哪些补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企业因依法宣布破产而面临解散,用人单位应以合法途径给予每位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法之规定,对于因员工在企业内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情况,用人单位需为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同期内已服务六个月至一年的员工,其所获得的补偿金则将按年份即一整年来计算。 如果员工在企服期限不满六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将仅给予员工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对于员工月工资超出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告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者,其所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将依照超出部分的比例进行发放,但这类员工的受偿经济补偿总额不得超过每月三倍的职工月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员工获得经济补偿的最长年限将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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