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贵司欲依法提前结束劳动合同期与相关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需依照法律要求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该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为: 根据员工在贵公司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即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实得工资的补偿金。 如果员工在贵公司服务时间达到了整整六个月但尚未达到一整年,则按照一整年来计; 而在六个月以内的,应当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对于月薪水平高于贵公司所处直属市、设立的行政级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年度职工人均工资三倍之多的员工而言,为其提供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这名员工月均薪资三倍的金额进行计算,且支付该等补偿资金的总期限最多不得超过12年。 请注意,此处提到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到来之前的最后12个月份去算的每月总收入。 假设贵公司有任何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导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需要向这些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将增至原来标准的两倍。 同时,我们强烈建议您遵循上述规定,以确保所有解雇流程都符合法律和伦理准则。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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