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关于加班方面的要求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如果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延长工作时长,须经过与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后方能实施,一般情况下每天的加班时间不允许超过1小时; 若因特殊原因必须延长工作时间,则需确保不会对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以此为前提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总计加班时间限定为不可超过36个小时。 其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违背上述法律法规,去无限度地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再者,工资的分配应严格遵守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职业相同且具备同等贡献者应获得同样待遇的原则。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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