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造成单位损失,能要求赔偿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企业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关于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自己的薪酬收入中进行扣除。 然而,每月扣除的金额不能高于该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即比例上限)。 如果扣除后的实际剩余工资不足以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时,应按照该准则来计算和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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