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可以申请换岗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工伤事故后,若因身体状况无法胜任原职务,有权向所在企业申请调职。对于企业而言,其同样具有调职员工岗位的法定义务。针对一至四级伤残程度的工伤患者,法律允许其继续保持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但需退出现有的工作岗位。而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者,除了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工伤职工本人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受到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外,国家亦特别规定了企业应为其安排适宜的工作。换言之,在工伤认定完成后,劳动者更换岗位是完全合法且可行的。在工伤认定后,如劳动者经治疗后仍无法胜任原有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整岗位。若调整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则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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