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方如何给劳动局出具不认可工伤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劳动者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以证明其所受之伤为工伤时,将无法得到法律认可。
在此情况下,若欲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按规定向相关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首先,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其次,必须提供能说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除此之外,还需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无误的医疗诊断证明或由法定职业病鉴定机关开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依法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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