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全责还能报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若致害方承担全部责任,则受害者仍可申报工伤。
只要在下班出行或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均非由受害者自身负有主要责任,通常可予以确认构成工伤。 对于在上下班时段、工作期间、工作场所以及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所导致的事故伤害领域内,经由专业鉴定机构确认属于工伤范畴的情况,受害者同样有权申领相应的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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