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责任划分与赔偿是谁决定的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各类工伤事故中,通常情况下仅需对涉及到的交通事故问题展开责任分配工作,此项责任职责主要是交由负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深度裁定和认定。
然而,对于有关工伤认定的责任问题,却是应当由国家级社保行政部门依法承担。 在此过程中,广大职工或其所在单位有必要积极主动地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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