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对工伤认定结果怎么提出复议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造成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企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后,企业对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企业要以书面形式申请,提交申请书。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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