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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带薪休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工伤带薪休假工资的计算,有以下要点: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工伤期间,所在单位需按月支付工资。
这里的原工资,具体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2.停工留薪期时长: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安排: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时,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相应护理服务。
4.伤残评定后的待遇变化: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职工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其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6000元。停工留薪期单位起初按4000元支付工资,且小朱生活不能自理时单位未安排护理。小朱伤情严重,停工留薪期超12个月但未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评定伤残等级后单位仍发原工资。

案情分析:

1、单位应按6000元标准支付小朱工伤期间工资,按4000元支付违反“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规定。
2、单位未给生活不能自理的小朱安排护理,不符合“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相应护理服务”要求。
3、停工留薪期超12个月未经确认延长不合法。
4、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单位继续发原工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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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