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工资怎么算出来的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工资的计算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具体情况如下:
1.停工留薪期及工资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2.原工资福利待遇界定: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3.工资计算标准: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停工留薪。小朱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4500元,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00元。单位按4500元支付工伤工资,小朱认为应按6000元的60%即3600元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工资。小朱工资4500元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00元的60%,从法律角度看,小朱主张按3600元计算有依据。 2、单位按小朱原工资4500元支付不符合相关标准,应按照法律规定调整支付标准,以保障小朱在工伤期间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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