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八级单位解除劳动该怎么赔偿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不幸遭遇工伤并被评定为八级伤残,那么在单位选择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之际,您将有资格获取如下赔偿待遇:
首先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金额为相当于您11个月基本工资的数额; 其次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您有权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详细的计算方式以及标准请参照您所在地的省级、自治区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政策; 再者,单位需保证在您工作期间对您进行补偿; 除此之外,倘若因工伤问题导致您在离职之后仍需接受持续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亦应由相关单位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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