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受工伤如果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由于工伤事故而决定主动提前终止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约关系,则在法律层面上,您享有依法索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费用补给和一次性伤残就业援助金的权益。
关于这两部分款项的详细赔偿金额将需要依据工伤致残程度、您所处的行政区域的相关法规条令以及您的实际薪资水平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予以确定。 通常情况下,伤残等级愈高,相应的赔付金额也就愈为丰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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