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工人摔伤工资赔偿标准是多少元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建筑工地工人遭受意外伤害后的薪酬补偿标准,必须要以特定情境为依据予以精确判断。
通常而言,若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那么在其停工留薪期间,其原本享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并由所属单位按照固定周期进行发放。 至于薪酬补偿的具体数额,则需参照该名工人在事故发生前的平均工资水平来决定。 然而,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应超过12个月; 如遇伤势严重或状况特殊等情形,则需由隶属设区的市级劳动力鉴评委员会进行确认,方可适度延长,但此种延长不应突破12个月的上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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