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解除合同赔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解除工伤保险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核算问题时,通常会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具体为:
每任职1年便可领取1个月的基准薪资。 而对于工作6个月至不足1年的员工,则按照1年的时间来计算; 若工作时间未达6个月,则需向该劳动者发放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所谓的“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12个月份内的平均(总收入)所得。 此外,如遇劳动者月收入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属市、设立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情况,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金额执行,且支付的年限上限不得超过1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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