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污染环境罪犯罪构成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这一犯罪的适用主体是普遍主体,涵盖了自然人与法人等各种社会实体组织。
接着,从主观层面来看,其构成要件体现出故意或过失两种情况,也就是在进行相关行动时已经明确知道或者应该能够预见到自身行为可能会导致环境污染的不良后果。 再者,从客观角度分析,该罪行的表现形式主要是违反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排放、倾倒或者处理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废弃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对环境有害的物质,从而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涉及到国家对于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企业、个人等各方面的环境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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