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着明确规定。具体而言,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依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以及国家现行的经济与技术水平,来制定全国范围内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而在省级行政区域方面,如果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没有涵盖到的项目,省级政府是有权定制相应的地方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然而,若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包含了某一项目,那么省级政府只能按照其规定进行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且制定出来的标准应严格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