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水污染事故的认定分级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水污染事故的认定等级为:一般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件、重大环境事件和特别重大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故的标准为有3人以下死亡,中毒1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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