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保局来查环保怎么办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环保局来查环保应向执法人员提供准确、详尽的环境保护情况,如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监测记录等,以及排污情况、废物处理、环境监测等数据。存在环保问题的,需要根据环保被查的内容进行整改,可以当面承诺消除污染,同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缴纳罚款后可在环保局环评科备案,由第三方做环评报告,根据环评报告的指导,上环保设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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