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重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可认定为重婚的行为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但需要注意,单纯的出轨行为,如果没有达到同居地步,构不成重婚罪,不能向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 当事人可以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向对方要求损害赔偿。 3.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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