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婚姻法离婚赡养费要注意哪些方面?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随着《民法典》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的双方之间并不会存在一个赡养的义务,也就不可能支付赡养费了。那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则就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了。大家知道在支付抚养费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吗?小编为您做详细介绍。 1、《民法典》子女抚养中,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呢,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民法典》子女抚养中,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呢,法院是如何确定的?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民法典》子女抚养中抚养费支付的标准是,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同时,夫妻双方离婚后,关于《民法典》子女抚养,抚养费支付的标准的认定,一般是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的: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民法典》子女抚养中,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呢? 《民法典》子女抚养中,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呢?主要有两种: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共同负担,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3、关于《民法典》子女抚养中,抚养费应怎么支付的其他问题。 除了上面的介绍,关于《民法典》子女抚养中,抚养费支付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搞清楚。 (1)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成年的子女还需要父母拿抚养费吗?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3)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抚养费? 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子女抚养费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离婚夫妻的心头大事,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日后也比较容易产生纠纷。在具体确定抚养费数额的时候,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希望带来的文章,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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