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公证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不公证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自己立遗嘱除非自己的个人财产,并且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在立遗嘱时,可以指定一个或数个继承人继承遗产,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受遗赠人)。 在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立遗嘱一定要进行公证,公民私下立的遗嘱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不过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遗嘱在发生纠纷时不会产生争议。 二、遗嘱无效的情况 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不公证并不是判断其有效和无效的关键因素,主要还是看遗嘱人的意愿和遗嘱书写格式,还有内容合法性和真实性。如果遗嘱人被迫写遗嘱,遗嘱被他人恶意修改了,那肯定是无效的。只有遗嘱人自愿,清楚分配遗嘱,最后签字了写了日期,那么遗嘱没公证也还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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