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高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中如何量刑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 一、两高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中如何量刑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为: 1、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依法被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2、针对生产、销售假药,导致受害人的人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3、因生产、销售假药,导致受害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法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假药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2.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3.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4.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5.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 2、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3、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生产销售假药罪有三种量刑标准,生产和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药品;生产或销售的药品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对医生的诊疗起到误导作用;生产或销售的药品中标明的适应症与主治功能不符,可能会造成贻误诊疗的情况,可以按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关于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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