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赃物是否可以治安处罚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收赃物是否可以治安处罚 1、收赃可不可以给予治安处罚,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给予治安处罚。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二、收赃物是否可以治安处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明知财物是属于违法犯罪所得而进行收赃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收赃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给予治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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