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缉被抓后必须经法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不一定。通缉被抓后,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或者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会让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此时案件就不会经过法院处理。但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是一定会经过法院处理的。 一、首先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然后是检察院提起公诉。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三、最后是法院审理宣判。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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