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怎么给孩子的抚养费?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三、减少或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减免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夫妻二人离婚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条件较好,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选择一次性给付;如果经济条件不好,可以选择按期给付,每个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或者每年给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也可以选择用物品折抵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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