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能开车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能开车吗? 可以开车,除了不能出国,不能随便离开居住所在地外,其他权利与正常人没多大区别。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出现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有关缓刑的执行规定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九条 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第十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 司法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等。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 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缓刑作为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是司法机关对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未造成严重恶劣的后果情况作出的处罚,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执行的方法,相关情况可以基于实际的涉案事实由法院进行合法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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