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离婚证手续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①《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②《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③《居民身份证》。 二、离婚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2、当事人持有的《结婚证》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相关个人信息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3、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变更;户口簿第一页要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在后每一页都要有发证机关的印章和办证民警印章,对印章不符合要求的户口簿,当事人应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换或补章。对户口簿上有添加和涂改的地方,必须有公安机关的校对章。 对于已经与他人组建家庭的公民来说,若是已经和配偶没有了感情,那么是可以采取协议或者是起诉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的。具体来说,在拿到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或者是法院下发的离婚判决书,那么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终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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