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属之间借条公证费是如何收取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亲属之间借条公证费是如何收取的? 根据司法部《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谁申请公正的,谁就是申请人,公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经济合同公证的收费标准: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二、借条公证后与不公证的区别 经公证后的借条比未经公证的借条自证力强,即一旦借款人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未能按时偿还欠款,借款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经过公证的借条,而直接获得法院的法律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有公证的借条让举证的繁琐程度大大降低。无论借条是否经过公证,书写清楚、有合法的签字的借条,都是有很强的证明力的,借条的签名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办理公证: (一)因申请人的原因致使公证机构在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出证; (二)公证文书生效前,申请人撤回公证申请; (三)申请人死亡或者申请公证的法人、其他组织终止,继续办理已无意义。 所以亲属之间借条公证费主要看实际情况来收取,但是肯定是有公证费的,公证后能更有利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当然如果借条本身就是本人亲自签名的情况,其实不做公证也是可以的,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做公证,除非遇到那种必须要提供公证材料的可能才会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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