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享受工伤什么待遇?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警察享受工伤什么待遇 人民警察的工伤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警察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且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如果在执法的过程中,因为抓获歹徒或者是其他行为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属于工伤,我国法律规定了警察工伤的工伤待遇,如果达到伤残,还有伤残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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