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市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有什么内容?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合肥市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有什么内容? 主要就是写名劳动者为什么会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然后由原单位进行盖章写明年月日。 合肥市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 ________ 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 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拿不到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怎么办? 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辞职后,一定要向原单位索要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以及离职证明。这是对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对自己今后求职提供便利。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或者不愿提供此类的证明资料,作为劳动者有权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 三、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之所以要写明劳动合同终止的证明书,就是因为当劳动者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有了这份证明书,就可以拿到失业保险,这份证明书上会写明劳动者的原来劳动时长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等情况,最后会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年月日,再加上一个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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