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增加抚养费的答辩状怎么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被起诉增加抚养费的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 民族: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二、离婚后请求增加抚养费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三、离婚后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事实上,若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对方也没有权利要求增加抚养费,另外,对方在请求增加抚养费的时候也要考虑到被告方的实际收入状况,如果被告方的经济收入有限,原告单方面请求增加抚养费也是不现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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