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借款合同违约金是不是高利贷吧?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我国借款合同违约金是不是高利贷吧? 借条上写违约金是否算高利贷应视具体规定而定,约定借款利息的,通常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过高可视为高利贷。针对借条上写违约金,只要违约金不过分高于借款额即可。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高利贷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多少算高利贷? 国家支持的借贷合法利息最高是: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的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打击高利贷犯罪的行为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借款都是高利贷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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