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纪合同允许自己代理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行纪合同允许自己代理吗? 允许,因为行纪和代理不是一回事,两者适用的是不同的规定,不存在规则重叠,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如某配件厂(甲方)委托某销售公司(乙方)代销产品,乙接受甲的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甲销售,代销价款归甲方,乙方收取代销费。在这个关系中,甲为委托人,乙为行纪人。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二、行纪合同有哪些适用范围? 行纪合同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人(法人、公民)就哪些事务可以签订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 1.行纪合同的主体范围 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但对于行纪人,一般认为只限于经批准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企业法人,如信托公司、委托行等。公民个人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法人不得经营或兼营行纪业务。 2.行纪合同的标的范围 并非所有的事务都可以成为行纪合同的标的,行纪合同的标的只是一定范围内的交易事务。法律曾经只允许国有信托公司、集体贸易货栈从事行纪业务,因此行纪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狭小,仅限于代购、代销、寄信等业务。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行纪业务的适用范围日益扩大,已从原有的商品代购、代销、寄售、扩展到房地产市场、保险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等领域,行纪合同的主体范围、标的范围不断扩大。关于行纪合同的标的物,应只限于法律允许的流通物,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的物不能作为行纪合同的标的物,如枪支、黄金、毒品、迷信物品等。 行纪合同允许自己代理,行纪合同的主体范围和标的范围,共同组成了该合同的适用范围。行纪合同的委托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但行纪合同的行纪人需要是企业法人;行纪合同里的标的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事务都可以成为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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