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多少钱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怀孕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多少钱? 怀孕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哪些情形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我国法律制度是保障孕妇的劳动权的,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辞退孕妇一定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职工以怀孕为由就经常泡病假,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甚至严重违反公司一些最基本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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