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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失业保险怎么领
分类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解答

失业保险的领取方法: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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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