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父母卖给子女房子属于夫妻共有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妇幼权益 |
解答 |
一、婚前父母卖给子女房子属于夫妻共有吗? 婚前父母卖给子女房子不属于夫妻共有,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房产是夫妻共有房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三、夫妻离婚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婚前不管以哪种形式买的房子,原则上都不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如果结婚之后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夫妻双方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父母的房子,这种情况下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哪一方的名字,房屋都是夫妻共有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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