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证明书怎么开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监护人证明书怎么开的?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XX村委会 年 月 日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XX村委会 年 月 日 二、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1、被监护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被监护人”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赋于监护人有精心监护被监护人之义务。对被监护人不仅要言传身教,而且要全面、细致尽其教养、培育之责任。基于监护人的特殊地位和责任,法律对其要求十分严格。 2、被监护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幼儿园、学校或医院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的,也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换句话说,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单位有过错时,才可以责令这些单位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监护人证明书可以去被监护人居住地的村委会开,由于被监护人的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伤的,应该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者的损失,给其治病。在学校上学时,由于被监护人的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学校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过错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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