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申请再审条件有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公民申请再审条件有什么? 申请再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 (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只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法院或原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只有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申诉再审被驳回怎么办? 1、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对再审裁定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3、对二审判决申请检察院抗诉 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抗诉事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必须满足四个法律上规定的条件,申请再审本驳回之后,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告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享有抗诉权,对于法院判决中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可以提出抗诉。对于人民法院驳回再次申请的情况,可以选择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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