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再还钱用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再还钱用坐牢吗 一般是用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罪名已经成立了,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量刑会从宽,但不会免于刑事处罚。当然,如果数额并不大,对方当事人也出具了谅解书,判虚刑(不用坐牢)的可能性比较大。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如何有效举报网络诈骗行为? 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由于互联网的隐匿性,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也为公安机关办案增加了难度。遭遇网络诈骗,应尽早向公安机关报案,方可能追回经济损失。同时也可通过对诈骗网站、诈骗分子的即时通讯账号举报,防止其他人继续遭受损失。注意事项如下: 1、第一时间向属地公安部门报案 2、尽可能多的留存证据,例如以下内容: (1)打款记录截图或银行转账单据; (2)聊天记录截图; (3)通话录音; (4)短信记录截图; (5)往来电子邮件 3、将公安部门的接警或立案回执、证据材料、违法网站网址、违法即时通讯账号等一并向举报中心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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