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法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有哪些? 《合同法》已经废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劳动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领域,涉及劳动过程的发生与实现。民事合同调整的则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合同注重的是商品流通过程,相对而言,很少关注商品生产过程。 2、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而民事合同则没有这样严格的要求,双方当事人没有限制,可以同时或者分别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团体等。 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是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该关系经过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成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而民事合同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所具有的管理上的从属关系。 三、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总的来说,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也比较多,不过,就算劳动合同无效,如果劳动者已经为公司提供了劳动,公司也不能以劳动合同无效为由拒绝发工资。最后也要提醒大家,劳动合同虽然属于合同的一种,但跟一般的民事合同还是有区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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