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与侵权纠纷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一、损害股东利益纠纷与侵权纠纷区别是什么?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与侵权纠纷的区别是,侵权纠纷的范围很广,损害股东利益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二、侵权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侵权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侵权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五、侵权纠纷诉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事实上,损害股东利益纠纷跟侵权纠纷之间没有什么可比性,如果损害股东的财产权,实际上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不过,一般的侵权行为,民事主体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是在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案件中,最起码其中一方是具有股东的身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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