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情况有什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情况有什么?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 1、在培训服务期中约定违约金。 2、在竞业限制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 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包括几种?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约定服务期,约定经营限制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约金。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一种是定期劳动合同,一种是不定期劳动合同,还有一种是单项劳动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约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就是定期劳动合同,也称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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