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可作为抵押担保物?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什么可作为抵押担保物? 1、借款人所有的或是有权处理的房屋等地上不动资产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等: 2、借款人所有的或是有权处理的交通运输工具与机器等; 3、借款人承包的符合担保规定的荒山、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 存在一些财产是不允许进行抵押的,例如:依法被有关部门查封或监管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存在争议的财产、医院学校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相关设施等。如今,为了资金安全,银行贷款仍旧是以有担保贷款为主,因此,为了能快速获取贷款,借款人需要提前了解清楚担保贷款的相关知识,例如范围、注意事项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借款人私自变卖抵押物怎么办? 不经过债权人同意私自卖出抵押物,有诈骗嫌疑,是否属于犯罪,视抵押物价值、案件情节、后果等情况确定。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因此,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抵押物直接抵偿债务/抵押物由债权人全权处理”违反了《民法典》规定,不产生法律效力。债权人依据规定处分抵押物的同样是无效的,由此造成抵押人损失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依法被有关部门查封或监管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存在争议的财产、医院学校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相关设施等。如今,为了资金安全,银行贷款仍旧是以有担保贷款为主,因此,为了能快速获取贷款,借款人需要提前了解清楚担保贷款的相关知识,例如范围、注意事项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让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的抵押担保物是属于违法行为当中所规定的物品,如果说是不符合条件的物品,不能够进行抵押担保,否则的话其实已经设定了抵押担保,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依法被有关部门进行查封的财产,就是不能够提供抵押担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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