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狗咬人不一定是主人的责任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动物伤人 |
解答 |
一、狗咬人不一定是主人的责任吗? 狗咬人不一定是主人的责任,如果饲养的狗不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狗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狗咬人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怎么写?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在住院治疗期间,甲方一直为其垫付医疗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人民币约 元(大写: )。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上述两项金额合计人民币约 元,是双方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的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不得再因此事向甲方及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等,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甲方及甲方以外任何人或单位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4、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收到该款项的收条。 5、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认可对乙方此损害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6、乙方如违反本协议,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全部费用20%的违约金。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在狗咬人案件中,狗主人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如果狗主人没有对狗采取安全措施,即使被侵权人是故意的,也不能完全免于狗主人的侵权责任,只能适当减轻狗主人的侵权责任,双方对侵权责任有争议的,可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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