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致人轻微伤构成治安处罚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致人轻微伤构成治安处罚吗 是的。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的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 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处以行政拘留。 二、法律规定《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按照规定打架致人轻微伤是构成治安处罚,如果只是微伤的话可以进行公安调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如果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可能会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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