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非营利法人能否从事商行为,企业法人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一、民法典非营利法人能否从事商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营利法人可以从事商行为,只是不能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的利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二、企业法人有哪些 登记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就是的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营利法人只是不能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取得的利润,并不代表不能从事商行为。 现实当中许多非营利法人都在从事商事活动。 欢迎您登陆向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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