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隐瞒尿毒症能否是婚姻无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婚前隐瞒尿毒症能否是婚姻无效 婚前隐瞒尿毒症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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