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抚养权怎样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就是子女的抚养权最受争议,许多人甚至因此对簿公堂。在法律规定中,对子女抚养权的的归属也有一套标准。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怎样判决?365律师为您解答。 一、判决标准 1、离婚时子女抚养权 方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就判给哪方。 2、双方在同等条件下,应该先照顾女方,但是孩子能够独自发表意见的,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 3、孩子如果十岁以上还是要遵循他本人的意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本文介绍了在离婚时法律对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标准,通常会遵循孩子意愿以及双方的经济实力、家庭环境等更有利的一方。在案件中,应先向专业法律机构进行咨询,可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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